這期讓我們來了解下綜合保稅區“分送集報”業務實現免除擔保!
今日分享
今日話題
2023年10月27日,海關總署發布2023年第148號文件《關于支持綜合保稅區內高級認證企業分送集報免除擔保的公告》規定在批次進出、集中申報業務領域推行高級認證企業(AEO)免除擔保措施。綜保區內高級認證企業開展分送集報業務時,可向所在綜保區主管海關申請免除擔保。區內高級認證企業申請免除擔保,通過金關二期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子系統申報分送集報類型的業務申報表無需填報擔保信息。這一舉措,對于嘉興綜合保稅區內企業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便于企業壓縮業務辦理時間,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助力企業減負提效,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分送集報”是綜保區進出區貨物“批次進出、集中申報”的簡稱,是海關為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貨物進出區提供的一種高效通關模式。該模式采用“分送集報”進出區的貨物無需批批辦理報關單申報手續。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將滿足海關監管要求的貨物,先以出入庫單的形式完成貨物實際進出區,一段時間后再對已進出區的貨物集中向海關申報,進一步減少企業重復申報的問題。也就是說,區內企業采用“分送集報”后,日常國內客戶下單需要的貨物能快速出區,手續只需要每季度集中辦理一次出倉申報即可。

溫馨提示:
集中申報適用報關單集中申報之日實施的稅率、匯率。出入庫單、核注清單在本年度申報的,報關需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不得跨年度辦理。
保稅“巾幗學習小課堂” | 第六課 報關單商品申報要素應該如何填報?
文章部分內容、圖片引用自官方公開平臺,我們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僅供參考、交流之目的。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如涉及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好啦,今天的分享學習就到這里啦,我們下期再見!
END